在处理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
羁押的情况下,通常只有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时方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举例来说,如果在案件已有充分
证据的前提下,却发现嫌疑人并不具备对社会产生危险的可能性,抑或是因为嫌疑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原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律师代为
申请取保候审将有助于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在等候审判的过程中继续在外面自由地生活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