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安置房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的合同,通常被认为是合法且有效的,然而这仅限于某些特定情况下。
首先,依法订立的任何合同都应自签订之时起发生效力。
其次,若根据相关法律或行政
法规规定,该类合同必须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方能生效,则必须遵循这些规范行事。
再者,
当事人双方对于
合同的效力亦可通过协商设定附带条件。在这种情形之下,合同将从所设定的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此外,作为合同主体的
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意思表达必须真实可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