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规定,对于
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为判处
拘役并处以
罚金。
然而,关于具体的刑期时长以及罚金数额的规定,尚未在该法条中得到明确。因此,针对“危险驾驶罪应判处多长时间”这个问题,目前尚无法给出确切答案,实施
处罚的具体期限应视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并最终由相关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