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改装车辆涉及到保险责任是否可拒绝理赔的问题,这存在一定的争议性。具体的理赔结果需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简而言之,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绝理赔的关键因素包括两个方面:
(1)车辆的使用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2)车辆的危险程度是否有明显提升。
然而,对于上述两个判断标准,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危险程度增加,将使得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与承保车辆的风险不相一致,应收保险费小于实际应收取的保险费。
为了使标的车辆的风险与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相一致,被保险人有必要将加装、改装的事项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重新评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