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记录并不能在特定年限后自动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确规定,
犯罪记录将永久保存,但这并不妨碍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秩序。就轻微
刑事案件而言,例如危险驾驶罪,待刑期结束之后,如果其行为表现良好且没有再次发生
犯罪行为,便可继续享有作为普通公民应有的各项基本权利。
然而,这个结论并不代表犯罪记录会被彻底抹去,而是在某些特定情境中,例如求职应聘、出国留学等方面,可能不会对
当事人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