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车辆碰撞引发交通事故,导致除本车驾驶员及
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则上述情况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的
赔偿限额之内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若
赔偿金额仍有不足之处,则应由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依照其所签订的
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