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帮信行为,然而其所产生的资金流动仅为四万元,尚未达到我国关于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及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帮信罪立案标准。因此,虽然存在此类行为,却并不构成帮信罪行,也不能肯定地被判定为此类
犯罪行为。不过,具体的判罚结果还需考虑到其他多种因素,例如具体案情或者涉案者获取的利益数额等等。在通常情况下,对于这类案件的
处理方式是对涉案人员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惩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
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
犯罪。但是,如果涉案人员属于初次犯罪并且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退还
赃款,那么他们可能会获得相应的
减刑或者免于
处罚。帮信罪,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