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受贿罪的具体认定标准,依据如下的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诠释:依照目前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条文,若国有部门从业者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权便利向他人索求财物,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法接受他人赠与并以此谋求私利的行径,皆列入受贿罪的法网之中。
此外,在各类经济活动交往环节,倘若有
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法规定,借口种种名义攫取
回扣和手续费,并且将这些
不当得利据为己有的现象,同样会被视作受贿行为。对于涉及到上述任一情形的案件,均应依法启动
立案侦查程序:
1.个人
受贿金额累积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2.个人受贿金额虽未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但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因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蓄意刁难、恐吓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而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采取强制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