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程序当中,根据相关
法规,追加入侵方
当事人必须由
诉讼发起人提交正式而完备的申请书给受理法院,其中应详细列明拟被追加为第三方的具体信息,明确地表达追加的原因和依据,并附上相应的
证据支持。
此外,申请追加第三方的日期不能超过合理的时间范围。追加入侵方当事人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诉讼发起人需在合理的期限内将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据文件
递交给法院进行审核;
其次,法院在评估申请后,若认为确有必要,会以书面记录的方式通知原告和被告,以及被追加的第三方当事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
再次,通过对申请材料的详细审查,法院将会决定是否需要追加第三方;
最后,如果法院判定无需追加第三方的话,它将列出驳回申请的书面裁决,这份裁决并不允许任何一方面提起上诉。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
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
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