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严格规定,
试用期内因个人实际表现未能达到录用要求而遭到解雇者,便无权请求经济上的
赔偿;
然而,用人单位应向其发放三个月的试用期薪资作为补偿。
此外,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获得的薪水,必须不得低于本公司同一职位最低档次的
工资水平或
劳动合同中约定薪酬的80%,同时亦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法定
最低工资数额。若是用人单位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解除与员工的
劳务关系,则应对劳动者实施经济补偿额度等同于二倍的赔偿措施。
至于试用期过后未成功转为正式工即遭解雇的情况,若能在这个阶段内被证实无法满足企业招揽人才的需求,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以缺乏基本能力为由将其辞退,且无需承担经济上的
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务关系,则同样应对劳动者实施经济补偿额度等同于二倍的赔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