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电报威胁与恐吓的行为,将依据其具体状况而接受相应程度的处理。在情节较为轻微之时,这通常属于普通的
违规行为;
然而当情节被认定为严重时,便有可能会成为
寻衅滋事罪。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凡是实施寻衅滋事的群体性活动,并对社会治安构成了破坏的,均将被判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
刑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
(1)肆意
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2)追逐、阻拦、
侮辱、恐吓他人,并且情节极其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者任意糟蹋、侵占公有或私有财产,并且
情节严重者。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