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相关
当事人明知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协助并从中获取了2000元的不当收益,那么这类行为无疑已触犯了
刑事法律
法规,构成了严重的
刑事犯罪行为。尽管从获利金额来看,2000元或许并不足以导致严厉的
量刑判决,然而,实际的刑期裁定将综合考虑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情节因素,如
犯罪次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此类犯罪的最高
刑罚可达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或单
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