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员工知晓其所在团体正在进行的活动为
欺诈性犯罪行动,他们仍选择积极地参与其中并接受相关安排。在此种情况下,员工将被视为共谋者,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即
涉嫌诈骗罪。
然而,根据具体案情及
证据材料,该员工有可能被判定为
从犯,从而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于
处罚的机会。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对其所在团体所实施的行为并不知情,错误地将其理解为正常的日常工作,并且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参与了
犯罪活动,那么由于其缺乏
犯罪的
主观故意,故不能被视为犯罪分子,无需与该团体的主要成员共同承担犯罪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