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业主委员会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定期组织并主持业主大会;
其次,业主委员会具有修订业主公约以及业主委员会章程的权限;
再次,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公开
招标或其他适度透明的方式选拔、续聘或解除物业管理公司,并与之签订有关改变或终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的事项;
最后,业主委员会须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其具体使用方法进行详细审查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