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轻微剐蹭事故后选择逃离现场,将会面临扣除驾驶分数12分的严厉惩罚。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一旦造成
交通事故后进行
逃逸,但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者,一律记入驾驶分数12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逃逸行为一律会被记为12分,而并非单纯基于其客观上是否属于小剐蹭,而是仅凭该行为是否存在逃逸的性质来衡量。狭义上的轻微剐蹭是特指汽车损失数额在
交强险范围内低于2000元,商业险范围内低于10000元,车辆能够独立行走,并且未导致人员死亡的轻度
道路交通事故。若
当事人在发生此种类型的轻微剐蹭后选择逃逸,一经交警部门捉获,将可能遭受来自于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
罚金惩处,同时还将接受为期15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以及记入驾驶分数12分的严厉制裁。
(1)若是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逃逸一方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对于那些逃逸情节恶劣并已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来说,将可能被
吊销驾照,而且他们终身都无法再次获取
机动车驾驶证;
(3)如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
证据等行为,同样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涉事人员具备确凿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在事故中无任何过失,选择暂时离开现场的话,就无需受到额外的
处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