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
职务侵占罪案件的
起诉时效自相关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性或继续性的情况,则
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箅。鉴于职务侵占罪系持续性
犯罪类型,故此类案件的起诉时效应从犯罪行为彻底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换言之,倘若某一犯罪行为在特定时点得以终结,在此之后便可据此时间点作为起始点来计算起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
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