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挪用资金罪的辩护策略往往着重于证明被告人并无挪用之意,亦或是其所动用的资金在性质上具有合理性乃至获得了明确的授权,另一方面,在
涉案金额及持续时间上也未必达到
刑事犯罪的程度。辩护律师在案件过程中或许还会对相关
证据的合法性以及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举例来说,若被告人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处理公司的紧急事务,并且在事发后及时予以归还,那么辩护律师便有可能据此为被告人争取到
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