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制度中,结束该制度并非直接象征着案件的完结。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的法定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未经正式拘禁的前提下,能够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与审判工作。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便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通知或者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
保证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结束并不代表着案件的终结。通常来说,案件的完结需要经历一系列严谨的法律程序,如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而具体的结案时间则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状况以及法律程序推进速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据取保候审的结束就断言案件的完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