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未能提供合理
赔偿方案,
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选择向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公正解决。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申请后须对赔偿标的是否符合保险范畴作出准确判断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告知
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