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
空白合同”的签署事项时,职场人士需审慎评估,权衡后决定是否要选择加入此类单位。同样地,他们亦可采取直接询问公司的方式,对疑惑之处进行了解,明确要求公司与其共同商议、补充完善
劳动合同中的空白条款,然后在确认所有内容均符合个人期望之后,方可签署与盖章。以此尽力规避签署无效或存在漏洞的空白劳动合同。若已然
签定了“空白劳动合同”,需立即请求用人单位核验填写完毕且完整的劳动合同,并仔细比对各项条款,确保其所载待遇与自身预期相匹配。如发现有出入之处,必须敦促相关公司立即予以纠正及修改。公司若违反法律
法规,与员工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且私自完善内容,此举将会严重损害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任何以
欺诈、
胁迫等手段引导另一方在非自身真实意愿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所达成的劳动合同应被视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