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
造假工厂之工人遭受
行政拘留之罚,其刑期最长达十五日即可释出。然而,倘若该名员工受到了
刑事拘留,那公安机关将须在
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对其展开审问。如发现不应实施拘留之时,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关
释放证明书,因其应为现行
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分子。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