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借款不还提起
法律诉讼所需具备的相关
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首先,需明确双方
当事人的
身份信息,如属自然人范畴,应提供
身份证件或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文件;如系
法人或是其他类似组织形式,则需提交该类实体的注册登记资料。
其次,需要证明借款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据,例如
借款合同、
借款协议、借据、
欠条以及还款
承诺书等。
再次,需要提供已经偿还借款的相关证据,如收据或者每次还本付息时的付款凭证。
最后,还需提供
诉讼请求金额的详细计算依据。
二、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前,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其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方;
再者,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最后,所涉及的事项必须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法定范围,且须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
管辖权。
三、对于
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情况,如果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便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支付令申请:
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其他
债务纠纷;
第二,支付令能够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