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追尾事故并不足以让
追尾方犯下交通
肇事罪行,此项
罪名主要适用于由于粗心大意或者故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所引起的
重大事故,给他人带来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是失去生命,或者对
公共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在常规的追尾事故中,倘若仅是轻微的撞击所引发,并未酿成灾难性的后果,那么这个问题往往被视为
交通违章行为,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加以罚款、扣除驾驶信用积分等相应惩罚措施。
然而,如果追尾行为产生了极其严重的
人身伤害或者是公共财产的损失,并且当事司机对于事故的发生有着明显的
过错责任的话,就极有可能触犯到交通肇事罪的范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