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
涉嫌犯罪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或者被告人的
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假如
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具有足够的
法律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如何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
证据材料以及明确表达取保候审的请求,那么他们未必需要雇佣一位
律师。
然而,若是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在法律知识以及实际应用方面存在困惑,或者他们抱有聘请律师可以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想法,那么选择律师作为陪伴他们参与
诉讼活动的辩护人或
代理人也是完全可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