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申请合法解除夫妻关系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
诉讼方的
当事人必须是已经领取了合法有效的
结婚证明书;
其次,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启动,只能由实际正在缔结或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的任一一方来主动提出,任何第三人即使以其自身的立场都无权以诉讼方当事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父母也不能利用自身的名义对配偶主张
离婚的申请。
此外,提起
诉讼请求离婚的一方人员需具有充分完整的
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未达到法律所要求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则无法获取提出
离婚申请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