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辆保险拒绝理赔事件,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救济:
首先,若保险公司对相关理赔事项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提出投诉,或
申请仲裁。
如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当事人也可寻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协助,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事人还可将争议提交至由非司法机构的
仲裁员组成的
仲裁庭进行裁决。
最后,若上述措施皆未能奏效,当事人还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从而使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关于如何起诉保险公司,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当事人需向法院
递交书面的
起诉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其次,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及
立案。
再次,在立案成功后,法院会依法通知被告方及原告方有关案件进展情况。最后,法院将依法展开审理工作,并根据事实与
证据作出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