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
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
刑事强制措施,旨在为
符合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员,在依法缴纳了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向
司法机关提供了特定的保
证人之后,在不影响案件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能够暂时解除其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中的
羁押状态。当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时,应当详细填写申请人的个人
身份信息、涉嫌的具体
罪名、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等特殊情况)以及保证人的相关信息。
此外,保证人还需要对自己的
担保责任作出明确的承诺,即负责监督被
担保人遵守法律
法规,并确保其在接到司法机关
传唤时及时到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详细规定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
1.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