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遭受公司的解雇时,其所能获得的
经济补偿金额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若为非法解雇,则应按照双倍的规定计算。具体而言:
(1)经济补偿金将根据工人在该企业所累积的服务年限,每年满一周年便向其支付每月一次的
工资。
(2)对于已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一整年的劳动者,须参照一整个年度的薪酬标准来计算
补偿金额;
(3)而工作时间未达半年者,仅需要向其发放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