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遭遇
欠薪问题时,
当事人可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
劳务合同实际履行地点所在城市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递交仲裁申请书寻求解决方案。若对于所作出的
仲裁裁决不满意,则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领取薪资的
支付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