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对于协助实施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若情节达到严重程度,则应依照法律
法规定罪量刑;其裁量基准则为: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同时也可能被附加判处罚款。
然而,具体应服哪一档刑期,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轻重、对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是否有积极的悔罪表现以及是否有
立功表现等等诸多因素。在您所提供的信息中,涉及到的
涉案金额高达21万元,但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以供判断该数额是否足以构成“情节严重”,故而无法直接给出关于坐牢年限的明确答复。倘若涉案金额被确认为
犯罪所得或犯罪收益,且被告人确实存在协助行为,那么他/她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情节严重。
然而,如果被告人能够证明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或者仅提供了微不足道的协助,并且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那么他/她或许就不太可能被判定为情节严重。因此,我们无法直接给出确切的坐牢年限,因为这需要更多的案件细节来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如果被告人被判定为情节严重,那么他/她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被附加判处罚款。当然,如果被告人具备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情节,那么他/她可能会被判处更为轻微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