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规章制度,公务员在
试用期间因患病而无法正常工作,并不意味着会立即面临被解雇的困境。以下将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务员在以下特定条件下是不允许被随意解雇的:其一,由于
执行公务时受到严
重伤害,导致身体机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其二,在规定的
医疗期限内,因患病或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其三,对于女性公务员而言,在怀孕、分娩以及哺乳期间,也同样享有法律保护;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在此类情况下,公务员也是不能被解雇的。针对上述特殊情况,法律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若公务员因疾病原因长时间无法到岗工作,法律许可的
处理方式包括提前申请
退休或者获得批准后在家中长期休养。对于处在试用期的公务员来说,只要他们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者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那么他们基本上都能够顺利地通过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因此,从以上分析来看,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因患病而无法正常工作,并不会立即面临被解雇的风险。如果病情严重到无法继续工作,他们可以选择提前申请退休或者获得批准后在家中长期休养。除此之外,对于处在试用期的公务员来说,只要他们没有出现重大的
违规行为或者工作失误,那么他们都有很大的可能能够顺利地通过试用期,成为一名正式的公务员。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中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
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