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
挪用资金罪列入适用
缓刑之列要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定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有资格获得缓刑判决:
首先,其
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他们必须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次,他们不能再犯同样的罪行;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他们所在的社区带来任何负面影响。若挪用资金罪的罪犯能够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并且他们
挪用资金的数额以及情节都不算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获得缓刑判决的。
然而,最终是否给予缓刑判决,还需要根据法院对该案件的具体审查结果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