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丈夫所签署的
保证书,尽管具有相当的法律约束力,然而其生效的前提条件却十分苛刻且严谨。
首先,
当事人必须是拥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其次,保证书中的每一项条款都不能违背现行法律
法规中所明确禁止的事项;
再者,这份保证书也不得对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最后,保证书的签署过程中,绝对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或威胁等不正当手段。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
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