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未能承担起应有的
抚养责任,那么他们的子女仍需肩负起
赡养之责。赡养乃法定义务,无法因父亲或母亲个人行为所左右。更为详细地讲,作为赡养者,子女有责任在经济层面上提供老年人身心所需的物质保障;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给予细心关照和心灵慰籍,以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所有子女均应为父母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与支持,这既是法律上明文规定的责任,也是伦理道德层面上的基本要求。
然而,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子女亦须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的职责。尽管前者并非后者的必然先决条件,但即便父母未曾对子女尽到
抚养义务,子女仍然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
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
父母离婚、
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