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左转弯车与直行车发生碰撞所导致的事故责任予以分析与裁定时,我们需综合考虑如下几个重要因素:
1.左转车辆之责任:若左转车辆在未启用交通信号灯或指示标志的前提条件下,提前于直行车辆通过路口,则通常应由左转车辆承担起全面责任。
然而,若左转车辆在本应占用的导向车道内未能按照规范行驶(如在左转车道或右转车道上直行),或者该车辆违规
闯红灯的话,则其无须为此次碰撞负责。同样,如果左转车辆有违反让行指示标志的行为,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直行车辆之责任:当直行车辆未遵循导向车道进行正确行驶(如在左转车道或右转车道上直行)时,则需要注意,此时的交通事故将无法定性为左转车辆的责任。
此外,若直行车辆因闯红灯导致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那么即便左转车辆事先没有
违规行为,其也同样无需为此次事故负责。同样地,若直行车辆违反让行指示标志,其应对本次事故负轻微责任;而如果直行车辆在即将通过路口之际突然加速,有可能引发
追尾事故,在此种情况下左转车辆也无需担责。不过,若是直行车辆自身存在
违章行为,例如未遵守交通指示标志或在过路口时
超速驾驶等,那么该车辆便需承担起全部的责任。总体而言,若直行车辆严格遵守了交通
法规规定,而左转车辆却因其自身的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左转车辆很可能需要承担
主要责任。然而,若直行车辆也存在相应的
违法行为,责任的分配便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评估。在此基础上,鉴于公路交通安全规则,“转弯的
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这一规定,因此左转车辆在通行时通常需要礼让直行车辆通过,因而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