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将了解到以下流程:
首先,原告需向人
民法院提交
书面形式的
起诉书以及其副本,同时,还需附上有关案件的
证据;
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上述文件和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紧接着,在经过仔细审查后,人民法院将会做出是否受理该案的决定,并且正式
立案;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并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接下来,便是进入到正式的审判阶段,包括
开庭审理、调解以及最后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