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修车流程简述如下:
1.事故发生后,请务必尽快
报警,并及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他们将会安排人员前来查勘核实。
2.查勘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车辆相应的
定损金额。
3.准备好车前往特定的修理厂进行及时修复。注意,此修理厂需为保险公司认可的。
4.一旦修理完毕且修理厂与保险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款项可直接结算;若需提交材料,可前往保险公司领取的理赔金。
5.在整个维修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所有事故有关文件,如
报案记录、照片及维修报告等,以便后续索赔使用。
6.如果对方保险公司确定责任归属,且其同意承担
赔偿,那么维修费用将由其负责。此时可能需要提交修理厂提供的费用明细及评估报告至对方保险公司。
7.在选择修理厂方面,可以自主选择,或参考保险公司推荐的认证修理厂。
8.定期检查维修质量,如有问题随时联系修理厂解决即可。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