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刑事拘役期满之后尚未结案,特别是在
证据充足且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之下,使其面临法庭
起诉和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便成为必然。
然而,若在这一期间内未能找到充分的证据或案件中存在明显的疑惑性问题,导致公安部门无法继续展开深入侦破工作,则他们有权撤销案件或是释放相关人员。所以,罪犯是否最终需要服刑入狱,关键在于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