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单位本身并不具备在
刑法上定义为
开设赌场罪的
主体资格。此种罪的承担者为特定个体,仅当自然人符合法定年龄以及有足够的
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认定为此类罪行的
行为人。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虽然没有明确授予单位作为开设赌场罪的实施方,因此单位无法成为此类罪行的
责任主体。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涉及开设赌场的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
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