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乃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针对的对象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同时也包括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妊娠期的女性以及
未成年人等群体。
申请取保候审常见的的步骤如下:
首先,必须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是其委托的律师以
书面形式向负责案件办理的机构(通常情况下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提交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
担保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作为
保证。
其中,担保人应当满足一系列特定要求,例如无
犯罪前科、拥有稳定的居所及收入来源,并且能够有效地监督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
最后,负责案件办理的机构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若认定
符合条件,则会依法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在收到
取保候审决定书后,申请人还须签署相关文件,明确知晓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