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如员工因疾病而无法正常上班,展示出实际的
病历证明和医疗证明文件便可申
请病假。
然而,若职工期望获得更长期的假期以照顾更严重的病情,则需确保该疾病确实达到值得休较长时间假期的程度。
此外,请假时限亦须按照
当事人的工作年限进行核定。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