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之时,提出要赠与其特定一个子女以房产,并对此次
赠予进行了公正。接下来,便依据赠予协议前往房管部门完成
房产过户手续。如此,房产的所有权便已成功转让至该子女名下,归其单独拥有,今后不再涉及任何形式的
继承事项。若父母仍在人世时,建立了
遗嘱,明确表示房产将被指定由某子女全额继承,然之后再行对之进行公证。在此情况下,尽管房产所有权在外观上看起来未曾改变,依然属于父母所有,但是在父母离世之后,才会正式启动继承流程。由于存在经过公证的遗嘱,故在
财产继承问题上,
遗嘱继承会优于
法定继承,因此,依照遗嘱内容规定,该房产将全部由指定子女继承,而其他子女则对此房产无权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