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
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即为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经过充分商讨并达成共识之后,即可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晚不得超过自双方首次约定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如若超出一个月仍未签订,则未签约的一方将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