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聚会场合中,经常会出现与他人共饮美酒的情况,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些人不幸离世。对于此类事件,通常情况下,其他参与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然而,当饮酒过程中出现
意外事故时,以下四种情况下的劝酒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劝酒者采用强制性的方式,例如使用诸如“不喝就不是真正的朋友”之类的话语来刺激对方饮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且意识模糊、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劝说其饮酒;
其次,劝酒者明知对方不胜酒力却依然坚持让其饮酒,例如明明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不佳,却仍然劝其饮酒,从而引发了健康问题;
再次,当饮酒者已经失去或者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自主行动时,作为酒友的你并没有将他/她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或者将其安全地送回家中;
最后,如果你在
酒后驾车而没有得到劝阻,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那么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