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以及
盗窃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
犯罪类别,在通常状况之下无法直接转变属性。侵占罪主要是指将理应被他人所
监护、监管或控制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而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强行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
窃取等手段而获取他人
私人财产。若有
行为人为实现侵占之目的,在此过程中运用秘密窃取的手法,那么便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然而,关于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转化关系,以及相应的
刑罚标准,都需要根据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和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