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对于员工
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其额度不得超出该名员工当月薪资总额的20%。即使公司凭借已有的
证据证实了某位员工对公司利益造成了损害,企业也只能严格控制扣除其
工资作为
赔偿的数额限制,每个月的扣减金额上限同样不能超过工资总和的20%。而当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其确实遭受到了损失时,即便员工确实存在过失或违反了某些规定,公司亦无权以罚款的形式进行施压或
处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