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企业之间的结合形式被称为“合资企业”,然而它们并非
职务侵占罪的适格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通常限定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这种
犯罪行为通常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代表着职务身份的人员。他们可能会利用自身的职权威力和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该单位的财务资源非法占为己有,而且通常
数额较大。
一旦确定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相关
法规,涉案者将会面临严厉的
刑事制裁。具体而言,他们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