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
当事人涉及到被指控犯有强奸罪的情况下,能否
申请取保候审这一
强制措施,主要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衡量,具体的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
犯罪行为是否属于非
暴力性质;
其次是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再次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
最后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具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同时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否为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或检察院将会全面权衡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危险性等多重因素,以作出最终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