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网络赌场的非法运营行为,其法律定性为“开设赌场罪”。
依据该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明文规定,一旦实施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着包括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以及相应
罚金在内的严厉惩戒措施;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因此,倘若有不法分子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并组织各类赌博活动,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开设赌场罪这一严重
违法犯罪行为。
至于具体的
刑罚裁量,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开设赌场的规模大小、涉案赌资总额、参赌人员数量、
犯罪所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