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子女抚养争议方面,常见的有效途径主要包括协商和司法
诉讼两个方面。父母可以尝试协议解决关于
子女抚养权及相关费用的问题,如
抚养费的支付和调整等事宜。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可启动司法程序并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由公正的司法机构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裁决。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履行
抚养义务,另一方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